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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里短 2024-05-10 12:19:02 3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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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上半年“金山英才”教师招聘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江微江微市政府人才“镇兴”计划,管招管招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聘镇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含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业编《“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招聘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人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新波信息信主信主查看全部内容)

一、啦镇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知名科研院所及体育类专业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世界大学排名(以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Symonds)所发布2021年版QS全球大学排名为准)前200名国(境)外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200名以外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任职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上半年“金山英才”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上半年“金山英才”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上半年“金山英才”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

(5)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学校(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报名邮箱为:zjsjyjrszp@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共分3轮进行,依次分别为:初试、面试、笔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市教育局遴选专家组在指定学校开展初试,初试形式为综合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师德水准、学业水平、工作能力等。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初试完成后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笔试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合成。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规范开展双向选岗工作,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市直教育系统提供的学校岗位,选岗结束后,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行程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八、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老师);

(吴老师)。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7日

镇江市京口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下简称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心,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教师。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京口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一)。专业条件要求参照《镇江市京口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二,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4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教育局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需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京口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三)。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面试分岗位进行。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京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统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区人社局备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9980831、(京口区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京口区教育局),(京口区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润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岗位专业请参照《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附件: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4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构、区编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语文、英语、数学、历史、生物、化学、物理、政治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美术、体育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参加面试者须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在区纪检监察、区编办以及区人社局的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301、306、310、311、313、314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89160(润州区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润州区教育局),(润州区人社局),0511-12388(润州区纪委监委)。

本招聘公告由润州区教育局师资科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4名,其中: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4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打印均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教学和答辩(121、126、127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与面试时间、地点一并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其中岗位代码为112、113、115、116、117、119、121、122、123、126、127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新区社会发展局);

考务咨询:(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新区组织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句容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句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句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句容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4日9:00-12:00登录句容教育信息网、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打印均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句容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句容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句容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市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具体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句容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经句容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句容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公共知识约2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约8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详见《岗位表》,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

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教学(岗位代码为505和506的初中体育音乐教师、511和512的小学体育音乐教师、513的幼儿园教师、515和516的中职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模拟教学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与面试时间、地点一并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教育信息网、句容人社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报句容市人社局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初次聘用服务期为5年。

其中:岗位代码为501-513未标注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届时根据句容市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应学段学校、幼儿园人员空缺情况,由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到本学段相应学校、幼儿园工作。并由句容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相应学段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则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教师,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句容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所有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句容市教育局:、87310533(政策、网上报名咨询)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中心:(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以学校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大学招聘平台”注册、完善个人简历和报名,报名网址:。

1.报名: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报名缴费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缴费时间、缴费渠道及具体考试安排将在江苏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

3.应聘人员缴费时须按照“应聘岗位编号+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备注信息,如:01岗+张三+。应聘人员如未按要求备注信息,后期资格复审将无法确认应聘人员的缴费情况,则本次缴费无效,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或完成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并在江苏大学官网上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中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部分岗位)、心理测试及面试。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环节的人员。

2.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技能测试(试讲):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备课授课水平与专业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成绩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4.面试:按照江苏大学相关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笔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大学人事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江苏大学

2023年5月9日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三、应聘需提供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5.9-2023.5.13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6日

2023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规范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根据《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本局拟公开选聘法律顾问若干名,为本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欢迎有意向的法律专业人士报名参加应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所在单位处分,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法学专家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丰富经验;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本局相关业务工作两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勤勉敬业,具备参与本局法律事务的时间和精力;

(五)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二、法律顾问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研究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规章草案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以及涉及本局的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参与有关法律学习培训或进行授课,承接大型培训活动;

(七)办理本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应聘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律顾问应聘报名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协会)同意或推荐应聘的情况说明(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交);

(四)应聘的执业律师需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应聘的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事务两年以上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证明;

(五)荣获的表彰及奖励的相关复印件或证明(非必需提交项目)。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特别说明:本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将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依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对报名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以本局发文形式对外公布。

四、时间安排

此次选聘报名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请意向应聘人员于截止日前将相关材料递交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办公室(法规处),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0511)85037962

联系地址:镇江市檀山路22号

特此公告。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含事业编!

一大大大波招聘信息来咯!

有需要的小伙伴,

千万别错过!

本文地址:http://xn.camjlyw.com/att/966e199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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